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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所属大队领取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、《机动车驾驶员増驾车类申请表》。
2:填表后到宁波市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站进行驾驶适应性检测。
3:测试合格后,初考持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増考学员经所在交警大队签置盖章后随带驾驶员档案,(外地人员要求在本市培训的,应具有本人身份证和本市暂住证,经查询合格后方准培训的,应具有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,经查询合格后方准办理)身份证及其复印件,5张照片到市交警支队培训科审核,领取理论学习入学通知书。
4:学员凭理论学习通知书到市公安局安全教育学校接受10天理论学习教育。
5:理论学习结束后,学员持《学习结业报考单》选择驾驶员培训学校。
6:驾驶员培训学校持学员《学习结业报考单》统一到市公安局安全教育学校办理手续,吊取学习档案。
7:学校凭《学习结业报考单》和学习档案,填写准考证,考评单送交市车管所,经市车管所审核,符合规定要求的,编学习证号,发给准考证、考评单。
8:学员凭准考证、考评单和身份证到市车管所参加理论考试,理论考试合格后,核发机动车学习驾驶证。